自從2002年初,成龍爆出緋聞之後,個人形象羽翼逐漸消散褪色,
接著04、06兩年又迸出抱中國大腿的言論,讓他的演藝生命與過去辛苦累積的形象迅速瓦解。

當然啦!成龍的個人形象他自己都不在意了,我們其他人就別替他擔心太多,
他那些錯亂的言論聽過、氣過就好,台灣人不要花太多時間在媒體上擴大修理這一介平民。
(修理是要的,誰叫他那種言論幾近於歧視與違反自由、人權的普世價值)

這一次,成龍失控的言論泛起的軒然大波,台灣百姓應把焦點放在腦殘的台北市政府才是!
為何這麼說呢?想想看:
有哪些身為國際級比賽的主辦國/城市,不想辦法趁機捧紅自家的運動員或演藝明星?
藉此良機行銷自己的國家、文化、演藝人員、特色與運動明星?

可惜,小鼻子小眼睛的北市政府無此大志胸懷,更無行銷本國人才的霸氣雄心,
相反地,反其道而行,想檢個現成、曾經貴為國際極卻過了氣的演藝人員擔綱代言任務,
這下可好了,出了紕漏又遲遲不敢處理,好奇怪,之前撤舒舒、瑤瑤的那種魄力怎麼不見了咧?

想來好笑,拿北市府郝團隊與前陣子大學、研究所推薦甄試的考生相比,就知道這幫官僚有多顢頇、可恥。
如果你是考生,你會請一個人品、操守有瑕疵的人替你寫推薦函嗎?
好吧!或許人品、操守的認定見仁見智(就像范蘭欽或莊國榮的行為有人叫好,有人不齒)。

那不看人品與社會名望,用另一個指標來看總行吧!
請問你會請一個根本就看不起你、把你努力的成果視為糞土、批得一無是處的人寫推薦函嗎?
相信稍有智商的考生都不會冒這種莫名其妙的大險吧!

但很不幸,咱們北市府的郝團隊就是這樣搞,而且還以為自己賺很大==a

各位,不要再罵成龍了,罵也罵夠了,這件事若發生得對台灣要有意義,
重點就是要逼北市府針對成龍的白痴言論做出適當合理的反制,否則光是憤慨,達不成正面的收穫。

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,成龍的不當言論,自有市場機制會處理他,
而政府的責任是針對這些不當的言論與獨裁政權宣示:
我們台灣這個國家和你們中國不一樣,是朝向法治、自由、平等的價值前進的,
民主政治是人民監督政府,而不是人民要被政府管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low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